【強制檢測】2個指明地方納強檢 包括2間幼兒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14 21:35

最後更新: 2022/01/11 20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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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個指明地方納強檢,包括2間幼兒園。(馮漢柱攝)

政府昨晚(14日)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,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。由於2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/或流感樣疾病個案,而有關疾病病徵與2019冠狀病毒病相似,相關學校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,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

幼兒園

任何在12月1日至12月14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(包括但不限於全職、兼職和替假員工、學生及訪客),須 於12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。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,則須於12月18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。受檢人士若在12月12日至 12月1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,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

  • 香港九龍深水埗麗閣邨麗菊樓地下103-116及118室香港聖公會基愛幼兒學校
  • 香港九龍長沙灣發祥街55號長沙灣社區中心5樓及天台操場香港保護兒童會長沙灣幼兒學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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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榮忠